快资讯:申威隆:我被西安市兴庆宫公园恶意投诉

2023-02-24 22:58:59     来源 : 哔哩哔哩

2023年2月21日,我在自己的平台上,发布了一篇《严厉谴责: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的侵权行为》,曝光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盗用图片和复制文字的侵权行为。在过去的几天里,这件事情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图文的阅读量已经超过10000次——


(资料图片)

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的侵权行为受到大家的严厉批评,很多人支持我跟侵权行为作斗争,建议我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我始终保持冷静,没有继续追究责任,以免引起更大风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结果,我竟然被西安市兴庆宫公园投诉了!

2月21日晚上10点39分,我的微信公众号收到一条消息:“账号被投诉侵权确认。”点击详情以后,出现具体信息。我发布的《严厉谴责: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的侵权行为》被西安市兴庆宫公园以“文章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的名义投诉。

看到这条消息,我非常不高兴,立马点击下方的“认为不存在侵权”。随后,出现提示信息:“若你认为不存在侵权,你可以等待平台审核,请留意公众平台内信,平台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第二天,我在电脑上,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看到系统发送给我的西安市兴庆宫公园投诉信息,包括权利人的名称、有效证件、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邮箱等内容。

在“投诉描述”栏中,他们这样写道:“此人经常造谣抹黑我方形象,严重损害我方名誉权。并未经允许公开聊天记录,侵犯我方隐私权。现所涉及内容举证申诉均已通过,证实我方为受害者,其是抄袭者及造谣者。要求平台删除其造谣抹黑、侵犯我方名誉权、隐私权的所有内容。”

看见这样的描述,我感到非常气愤,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毫无底线,令人作呕。盗用我的照片,复制我的文字,我向他们指出,却反咬我一口。我将此事曝光于网络,竟然恶意向平台投诉。我经常造谣抹黑他们的形象?我公开聊天记录,侵犯他们的隐私?他们为受害者,我是抄袭者及造谣者?

1.此人经常造谣抹黑我方形象,严重损害我方名誉权

这句话简直胡说八道。我从来没有制造任何谣言抹黑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并且多次在自己的平台创作图文宣传唐代兴庆宫遗址和公园的历史文化。

2019年7月20日,我发布《兴庆宫公园:还能看到唐代的遗址吗?》,专门介绍这里的勤政务本楼遗址和众多唐代元素的仿古建筑。2022年7月17日至26日,我连续发布多篇系列图文,展示焕然一新的兴庆宫公园,向大家介绍这里的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城市记忆展览馆、大象滑滑梯、阿倍仲麻吕纪念碑等景点。

近日,因为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的侵权行为,所以我在网上曝光了这件事情。但是,证据确凿,实话实说,我没有制造谣言,更没有抹黑兴庆宫公园。

2.未经允许公开聊天记录,侵犯我方隐私权

这句话没有法律依据。我公开的聊天记录,为本人在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的留言。当时,这里的小编通过官方平台账号给我进行回复,代表“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向我解释照片的来源、文字相似的原因、负面舆论的情况等内容。其中,不包含个人隐私信息,没有侵犯他们的隐私权。

隐私权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常见的隐私权类型有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

另外,隐私权的主体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作为一种法人的形式,西安市兴庆宫公园没有隐私权。虽然法人也有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但是一般表现为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等。

3.所涉及内容举证申诉均已通过,证实我方为受害者,其是抄袭者及造谣者

这句话就是混淆视听。我在网络发布的图文均为原创,经过微信公众号审核,受到平台的原创保护。2023年2月17日,在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玩转兴庆|城市记忆展览馆 老西安人的回忆殿堂》,跟2022年7月24日我在“关中拍客”平台发布的《走进兴庆宫公园:参观城市记忆展览馆,回顾西安城市的变迁》惊人相似。

2月19日上午,我在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留言,向他们说明这里的照片和文字来自本人发布的图文。随后,小编给我回复:“这篇文字本身就是节选我们博物馆介绍内容,小编可以发您开馆时得介绍文档,包括我们之前发布过的介绍,您自己看一下哈!”接下来,他给我发了一篇名为《欢迎来城市记忆展览馆》的图文。

小编的话让我很生气,也很疑惑。我根本没有看过这篇图文,怎么会跟它的内容相同呢?于是,我找到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在2021年8月6日发布的《欢迎来城市记忆展览馆》。打开图文,浏览一遍,虽然主题非常相似,但是文字内容不同。

当时,我整理介绍城市记忆展览馆的文字时,虽然参考这里展板的文字,但是对内容进行重新梳理。以“盛唐遗韵”为例,为了让语言更加自然,精简段落,调整词句。同时,修改不标准的表述方式,将开元二年(714年)改为(714),把括号里的“年”字全部去掉。添加自己拍摄的照片,文字与展厅相互辉映。最后,强调一点:我发布图文的主题已经体现内容的出处。

接下来,我们再看《玩转兴庆|城市记忆展览馆 老西安人的回忆殿堂》。进行对比,便会发现,这里的文字和图片不是来自展板,也不是来自《欢迎来城市记忆展览馆》,完全是复制粘贴我发布的《走进兴庆宫公园:参观城市记忆展览馆,回顾西安城市的变迁》,语句顺序,标点符号,排版方式,完全一样!

《欢迎来城市记忆展览馆》与我发布的图文内容对比

《玩转兴庆|城市记忆展览馆 老西安人的回忆殿堂》与我发布的图文内容对比

由此可见,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对我的投诉描述不真实,违反了“保证声明”中要求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真实的规定。目前,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之下,他们已经将这条投诉撤销,并且删除了涉嫌侵权的《玩转兴庆|城市记忆展览馆 老西安人的回忆殿堂》。今后,希望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者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尊重原创作者权益,不要继续抄袭行为。

标签: 兴庆宫公园 城市记忆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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